2)第五章 甲酸化尸(下)_诡案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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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而已。从她的话中,我得到的信息只有三条:一、我们母子是好人;二、前夫那边的都是坏人;三、孤儿院院长是个大好人,也很有本事。前两条信息是她的主观判断,对我来说毫无意义,第三条于我似乎也没什么用处。白白浪费一个早上听她废话了。

  在我对她的废话已经感到不耐烦的时候,一名青少年走进店里:“妈,你回去做饭吧,让我来招呼客人。”

  “您好,我是刑警慕申羽,请问你是周俊龙吗?”我向来者出示警员证。

  “是,有什么能帮你呢?刑警先生。”他的确很有礼貌,这也许与他经常到孤儿院有关。

  “你弟弟遇害的事情,你应该知道吧!”

  “抱歉,我母子只有我一个儿子。”他露出不悦之色,语气还算比较客气。

  “那你十天前的傍晚时分在那里?”

  他思索了片刻:“应该是在家里上网吧,这个时间我一般都在家里。”

  “有没有人能证明你当时在家里?”

  “我在网上开了家店,专门卖这里的东西,当时应该有跟买家聊天,你可以到我家查一下聊天记录。”他没有表现出惊慌的神色,但这并不代表他所说的就一定是真话。

  “那只能证明当时有人使用你的电脑及账号,并不能证明你在家里。”

  他又想了一下:“我几乎每天都会在下午五、六点的时候发货,那天应该也有,快递员能证明我当时在家里。”

  我向他要了快递公司的电话,并致电查询,得到的回复是那天的确有快速员到他家里收件。虽然对方没说明当时的寄货的就是他,但只要过去跟快递员确认一下就能知道。

  接着我要求查看了店里的货物进出记录及单据,他们很配合,并没有阻挠。一般来说,会买甲酸的大多都是些工厂,买手肯定会要求店家开,因此很容易就能查出销售情况。查看了出入记录及单据,再对比库存量后,我发现少了一桶十公斤装的甲酸。

  我再次翻阅货品出入记录,确定的确是少了一桶甲酸后便问:“你们店里的甲酸卖得并不多,怎么会少无缘无故少了一桶呢?”对于出货量较大的货物而言,记录有误差并不稀奇,但出货较少的一般不会有误差。

  罗淑芬想了想便给我一个敷衍的解释:“有时候比较忙,经常会忘了记账。”当然,这个解释并不能让我满意,便向她投以疑惑的目光,她则以讪笑回应。

  “我想起了,”她的儿子忽然插话,“那桶甲酸是我在网上卖了。”

  “不可能,甲酸是腐蚀性液体,快递根本寄不了。”天下间没有完美的谎言,牵强的解释往往会弄巧反拙,抓住这个漏洞也许能让我得到更多信息。

  “我,我没有寄快递,是当面交易的。”他说话稍微结巴,神色亦略显慌张。

  “交易地点在那?什么时候?对方是什么人?手机号码是多少……”为了掩饰一个谎言,必须撒更多谎,然而谎言越多,错漏就越多。对于我一连串的问题,他显然无力应对。

  我用力地抓住他的肩膀,严肃地说:“我最后一次问你,这桶甲酸你到底卖给谁了!给假口供是犯法的,单凭这一条我就能把你抓回去先关十五天。”在套取口供的过程中,恐吓几乎是无可避免的。

  他刚才还比较镇定,但给我这一吓就慌忙回答:“卢院长,那桶甲酸我给了卢院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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