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五节_12_血火大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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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处女,她的父兄会提着手枪找上门来——多半是扭送警察署,在署长面前强迫答应同她成婚;但有一条件,男女必须是单身汉。你呀,要当心啊!”

  巴西的刑法在变。

  置人于死命者,即使在七十二小时(三日)内向警察自首,也不减罪。

  若要照字面理解,有些事就讲不通。比如,杀人者去自首,往往当场被警官枪杀。脾气暴躁是巴西人的性格,而警官不问青红皂白便动私刑,把仇恨一股脑儿倾泻在对方身上……

  但是,巴西又普认复仇,因而杀死跟妻子通奸的男人是家常便饭,很少判为犯罪。杀死诱奸处女的男人也不犯法。妻子杀死跟丈夫通奸的女人也不问罪。

  虽然不犯法,但去自首时又往往被警官枪杀。刑法就是这样规定的。所以实际上等于暗示:你如果杀了人,就逃跑。

  交通事故也同样如此,大凡轧死了人就逃跑。自首,最好到别的州去,因为不是本州发生的事件,那里的警官不会动用私刑,只不过草草处理,打发回去了事。刑法中对这些刑事案有详细的说明samp/samp。

  平田对三郞讲了上述内容。

  “这个国家危险极了,你可要当心啊!”

  “可是,就那么一回,大叔,您就……”

  “她男人纠缠不休,一直追踪我。可赴认为那种事没什么了不起。我跑到这原始森林中来,是觉得人生没什么意义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我以前是圣保罗的富豪,经营西红柿发的迹。巴西人没有西红柿就不能生活,我在圣保罗郊外经营一个专门种植西红柿的农场,有了钱就开始糊涂了。我有万贯家财。成天泡在花街柳巷,尽情玩乐。真是坐吃山空啊,当我注意到的时候,已经晚了。钱,象流水一样地撒出去,却没有地方流进来。就在那个时候,我同库尔希娜勾搭上了。这女人好啊,那身肉紧绷绷,乳房耸得高高的。正当我俩正处于高潮时,她男人破门而入,我差点没丧命。我总算逃脱了,可再也不敢回农场了,到处躲藏。农场自然归了他人。就这样,我下定决心来到密林安身。”

  平田放声大笑,笑声里没有半点暗淡。

  “原来是这样……”

  “对男人来说,女人是最危险的。我的财产全都花在女人身上了。你们俩呀,对女人可要当心啊!”

  “我嘛,您放心好了。”

  三郎突然想strike/strike起了直子,皮肤白晰的直子。每当无意中看见她的大腿什么的,就会使他久久激动不已。三郎想,将来一定要同直子结婚。

  可是,直子现在在哪儿?她连生死都不明,还谈得上结婚?

  一想到直子可能被毒蛇抓了去,成了他的工具,三郞的心就凉了。

  “啊呀……”

  这时四郞的竹竿弯了。

  “大家伙!上钩了!”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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