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3章 赠剑_大周仙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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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才几天,你的法力便精进了这么多,难道你已经成功凝聚了一魄……”

  李慕笑了笑,说道:“多亏了林婉姑娘,要不然第一魄凝聚的没有那么快。”

  李清看着他,眼中浮现出赞赏之色,说道:“那件案子我听说了,你们做的不错。”

  李慕不好意思道:“应该的,维护正义,为民伸冤,是我们的职责。”

  说完,他将手中的青虹剑递给李清,说道:“这把剑头儿收回去吧,我现在已经有一定的自保之力了,你平日遇到的差事更危险,比我更需要它。”

  李慕如今底牌众多,并不需要这件法器防身,倒是李清,她平时要处理的案件,要比李慕他们遇到的危险的多,少了青虹剑,她的实力要大打折扣。

  李清接过青虹剑,又道:“你等一下。”

  她走进值房,很快又走出来,将另一把和青虹有些相似的剑交给李慕,说道:“这把剑送你,这是我炼魄境所用之剑,正适合现在的你,有了它,若是再遇到寻常怨灵,你可一剑斩之,还有一本剑谱,我放在值房的桌上了,你记得勤加练习。”

  “谢谢头儿。”

  李慕也没有矫情,他虽然不愿意欠别人什么,但也不会拒绝别人的心意。

  与其矫情的推脱,不如坦然接受,然后将这份情谊记在心里,日后找机会慢慢报答,他对柳含烟如此,对李清也是如此。

  只不过,论身份,李清比他高,论实力,十个李慕也不是她的对手,短时间内,李慕想不到报答她的机会。

  “去巡逻吧。”李清并未多说什么,只是在离开的时候,又回头补充了一句。

  “剑名白乙。”

  ……

  虽然李清送的只是自己的旧物,但李慕心里还是美滋滋的。

  白乙剑比青虹剑有所不如,更加适合现在的李慕,和李清相比,他法力低微,发挥不出青虹剑的真正威力。

  更何况,法器是需要温养的,决定法器强弱的,往往不是法器本身,而是法器的主人,只要李慕时常用法力盘它,它迟早会变的和青虹剑一样。

  第一魄已凝,李慕已经不再需要喜悦之情,巡街的时候,心情也轻松了许多,眼睛不在那些老妇人身上乱瞄。

  巡视一圈,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,李慕回家换了常服,然后重新走出家门。

  上次投了《聊斋》的书稿之后,他就被林婉的案子牵动着心神,一直没有去书铺询问,直到今天才有机会。

  之所以换了常服,是因为捕快的身份,实在不符合书生的人设,以写书为生的,都是些落魄的读书人,穿的寒酸一点,比较符合落魄书生的形象。

  当然,还有最重要的一点,大周官吏不得经商,写书虽然不算经商,但多少也擦一点边,还是低调些为好。

  李慕先来到第一家书铺,走到柜台,说道:“帮我查一查我上一次投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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