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463章 《民法典》(二)_从秦末建立千年家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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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持住燕国的技术领先优势。

  “琉璃镜,拍卖起步价……一百万钱!”

  “一百五十万!”

  “两百万!”

  “五百万!”

  一位贵族小姐获得这面琉璃镜。

  区区一面镜子,卖出五百万五铢钱的高价。

  拍卖结束后,司马元显与一众从晋国移民而来的权贵们共赴青楼。

  青楼和赌场,都是只有官府可以开办的,燕国只在燕都等城市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建设青楼,一般地区是没有的。

  至于赌场,因为对社会治安破坏性太大,所以整个燕国只有燕都有一家合法赌场,其余地区禁止开办赌场,赌场内的经营人员都是燕国官吏,各个王家贵族们也在议会上同意这一规定。

  青楼女子皆为奴隶、俘虏、罪犯、自卖人。

  卖艺不卖身只是书生们的幻想,真实的青楼女子,给的钱少就卖艺,给的钱多就卖身。

  青楼女子的九层营收都属于青楼,自己只能留下一层,积攒的钱财足够多,也可以自己为自己赎身。

  营业期间所生育的子女,可以转交给家属,如果家属不肯认领的,可以卖给官府为奴。

  这与监狱是一样的,监狱中的女犯,在牢狱期间,所生育的子女可以转交给家属,家属不肯认领的,可以将子女卖给官府为奴。

  绝大多数罪犯、奴隶、自卖人,她们是没有资格在青楼营业的,王家也用不着这么多女子在青楼为自己赚富人的财富。

  她们中的大部分只能被贩卖给一个个种植园,去那里跟男性奴隶们一起终日干活到累死。

  只有不到万分之一的容貌上佳之人会被送到青楼工作。

  因此,有些女子想要把自己卖到青楼还不行,如果她的容貌不是上等,官府会将她转卖到海外种植园开荒。

  为了增加开荒奴隶,燕国没有多少死罪,但是却有很多贬奴罪,哪怕只是在包子铺偷了个包子吃,被逮捕后,也会被贬为奴隶,立刻送到海外开荒。

  司马元显进入青楼,这里莺莺燕燕,让他有了建康的感觉,可青楼内却正在发生一件热闹事。

  青楼内正在举办诗赋大会,十枚金五铢可以在青楼写下一首诗,最后,经过花魁以及青楼内众多文人雅士们共同评选后,作诗最好者,方可与花魁春宵一夜。

  这本来也没什么,无非就是一场游戏。

  但是,当作诗结束后,一位富商却恰好花费重金为花魁赎身,导致那位才子没能如愿。

  即便青楼愿意十倍赔偿,才子依旧不依不饶,最后闹到了官府,要状告青楼坑蒙拐骗。

  虽然青楼也是朝廷经营的,但毕竟隶属于【尚书台】管辖,而专门负责审查案情的【廷尉府】属于【御史台】管辖,所以依旧可以审理此事。

  那位富商也非常坚定,为花魁赎身后,并不愿意让花魁继续才子服务,所以事情便僵持住了。

  “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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