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十四章:春秋决狱_六朝汉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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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?”

  “知道!知道!”

  司匡把剑收起来,腿向后一抬,对着张仲的右肾又是一脚。

  “嘭!”

  这位游缴捂着右肾,左手换了个地方,抓着烤乳猪的右腰子,在地上蜷缩着,哀嚎。

  司匡咧嘴笑了笑。

  不过笑容转瞬即逝。

  又换上一副冷淡的模样,淡淡地说道:“赶紧起来,立刻带路!”

  “司公,那家伙怎么办?”衡胡瞥了一眼倒在血泊之中,疼晕了的李伯,问道。

  司匡笑了笑,重新把剑拔出来,“衡兄,今日,我再教君一个道理!”

  衡胡:“???”

  “儒家若想稳居朝堂,大学之道还不够!”

  “还要怎么做?”

  “很简单!”

  司匡面无表情,拿着剑,对着李伯的心脏,恶狠狠地刺了下去。

  “噗!”

  剑穿透了胸口,又没入一半。

  一介蔷夫,直接断气,就此身亡。

  躺在地上的张仲,盯着死透了的李伯,眼珠子差点瞪出来。

  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:真的杀了?他们怎么敢的……

  还没等他惊完,又有一阵疯语在耳边萦绕。

  “儒家若要制衡朝堂,还需要以春秋大义,制裁不法之人!”

  司匡转身。

  见这位来自《周易》学派的儒家“高材生”面带疑惑。

  神态庄严,眼神犀利,一字一顿,解释:“君可理解为——‘春秋决狱’!”

  衡胡:“!!!”

  衡胡瞳孔骤然收缩,眼睛亮了!

  以春秋决狱?

  这个说法挺新鲜。

  色恭,礼至,作揖而拜。

  请教,“敢问司公,此四字何解?”

  “除了用我大汉律外,可用《易》、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、《春秋》六经中的思想来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。当然,亦可用儒家其他经典!”

  “凡是大汉律中没有规定的,就以儒家经义作为裁判的依据;凡是大汉律与儒家经义相违背的,则儒家经义具有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。”

  最后,微微一顿,总结用意,“以法,使儒学,深入百姓之心!可成就大一统之业!”

  衡胡依旧维持着作揖的姿势,闭眼沉思。

  理解有些模棱两可。

  睁眼,轻呼,“公可否为学生举例?”

  “可!”

  “甲无子,捡一弃婴乙,养大之后,乙杀人,甲藏之!”司匡微微一笑,淡淡地问道:“应如何判甲?”

  “根据大汉律令,藏凶者,当重刑!”衡胡睁开眼,沉声回答。

  “若春秋决狱,则甲无罪,乙或偿命,或发配三千里充军!”

  衡胡后退一步,灵光乍现,忽然想到了什么。

  沉吟半晌。

  眯着眼睛,吟诵,“《论语·子路》曰:‘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’。”

  “正是!”

  张仲躺在地上,连肾痛都忘了。

  他双目发直,呆呆的盯着眼前这两个杀入此地的不法之徒。

  嘴有些发干,咽了一口唾沫。

  这两个人是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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