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68章_他最野了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铐的双手懒洋洋地往桌上一搭。

  “行政拘留进拘留所,刑事拘留进看守所。看守所内禁止任何亲属探望。……还有什么?”

  商彦停了一下,随即恍然。

  “哦。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四条,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,有权委托辩护人,在侦查期间,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。”

  他抬头。

  嘴角勾着,眼眸里却没有情绪。

  “你好,律师小姐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商娴的表情,在商彦的话间,一点点冷凝下来。

  她慢慢扣紧指尖,轻眯起眼。

  “你早就提前查过了?”

  商彦笑意一薄,没有说话。

  权作默认。

  商娴倒抽了口凉气。

  有那么几秒的时间里,她都不可置信地盯着面前的她的弟弟——她甚至怀疑,是不是有人把面前的商彦换了个芯,只留下一副和她弟弟完全相似的壳子了。

  “那你知道,你接下来很可能面临的是什么吗?”

  “按照爸的脾性,应该会铁面无私地等着我这个不肖子被依法制裁吧?”商彦平静地说,像是在讨论旁的无关人。“之后无非就是审讯、移交检察院、提起诉讼、法院宣判。”

  商娴捏得手里钢笔咔嚓一声呻吟。

  “那你会有什么样的量刑,你也知道?”

  “……”

  商彦嘴角拉平。

  眼睫一停,垂压下去。

  “《刑法》第四章第二百三十四条,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”

  语气不波不澜地说完,商彦抬眼。

  眸里漆黑深邃。

  “我想,如果我之前下手的估量没有失误,我90%的可能性适用前款量刑,10%的可能性适用后款前者?”

  “……”

  商娴的嘴唇抖了抖,半天一个字都没说上来。

  她瞳仁微栗地看着商彦。

  再开口时声线发抖。

  “商彦,你是不是真的疯了?——我以为你只是一时冲动,现在、你告诉我——这算什么,啊?你明知道后果,却在拿自己的前途跟我们开玩笑吗?”

  商娴越说越怒,几乎要把审讯桌掀起来。

  她也快疯了。

  商彦一语不发。

  他坐在那儿,沉默良久,等审讯室里安静下来,他才平静地出声。

  “对不起。”

  “……!”

  商娴仰起脖子,长吸了一口气,压下胸腔间几乎气到窒息的闷痛。

  她强迫自己找回理智。

  “这笔账,出去我们再算——我会先给你办取保候审。”

  商彦一怔,有些意外地抬眼。

  “爸同意的?”

  商娴捏得指骨都咔嚓地轻响了声,她恨恨地抬眼,“爸恨不能亲自进来打断你的腿!”

  “……”

  商彦也不

  请收藏:https://m.bq90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