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千零一十章 兵锋所向_长风万里尽汉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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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可远不能与历史上的同类媲美。

  陆齐军胯下那些来自中亚和西亚的优良战马,能轻松的甩开他们三条街。

  两军相聚着大约二十丈左右的距离,一支支箭矢飞向了齐军先头部队的身后。

  李世辅连发劲矢,点杀一样射落了五个罗斯骑士。双方彼此的距离也从六七十米慢慢拉近到了四五十米,他脸上露出一抹讽刺的笑,这些罗斯人追赶的这么急,除了送死还能咬去他们一根毫毛吗?如此想着就伸手从马夹子里取出一手雷,导火索一拽,能明确的看到手雷开始冒烟了,这才顺手往地上一抛。

  冒烟的手雷在滚滚的马蹄声中就落在了罗斯骑兵阵中,发出“呲呲”的声音,进行着生命的倒计时。

  有一就有二。手雷的爆炸威力并不大,可对付罗斯人的战马却已经够了。不断的爆炸直接瓦解了他们的队伍,受惊的战马乱跑乱冲,把整个追击骑兵群的势头彻底搅乱。

  而先前还跑在前面的齐军先头部队就纷纷兜转回码头,先是一轮狂风暴雨的攒射,然后把弓箭一丢,李世辅一马当先,挥舞着大枪冲进敌阵,那是挡者披靡。

  长枪所向,无有三合之敌!

  李世辅就是这样牛逼,一个陕北之地走出的汉子,靠着一身出众的武艺,靠着自己的敢打敢杀,成功的进入了陆皇帝的眼。

  相比那成闵、王胜等人,身为赵宋降官之后的李世辅,个人成就显然是更成功。

  陆谦钦点的这些个将领,论真本事,倒是资历最老的九纹龙排在最末了。余下的杨再兴、李彦仙、牛皋、李世辅四将,任何一个都是当世一流的猛将勇将。不只是武艺超群,从军厮杀的经验也丰富得很。

  维谢斯拉夫的双手在不断地发抖。

  从他的视野看去,他所带领的队伍已经跟那些粗鄙的农夫们没什么两样了,全都是一团糟糕。没有了班排,也不会再有连队——军队的编制采用十进制,十人为班,百人为排,千人为连。他们已经完全没有了组织和团队。

  要知道,随着罗斯公国的四分五裂,随着罗斯公国内贵族势力的增长,同等数量下的罗斯骑兵的战斗力反而更强大了。

  在早期的罗斯公国,他们的骑兵部队被称为公国卫队,其成员根据年龄和资历的不同分成两种:年长的老兵大多是贵族和军官;年幼的新兵学徒尚待积累经验,到一定年龄由领主升级。

  然而时间走到了眼下,由于土地私有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,贵族们根本不去部队报道,学徒兵反成了主力。这些人可没有贵族的骄傲和蛮横的资本,成为一名士兵的意义对他们至关重要,如是罗斯骑兵的战斗力反而有了一定增幅。

  他们更像一支军队,作战也很勇敢。

  维谢斯拉夫身为高级军官,如何不知道队列零散,全军速度大降对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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