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61章_薄荷柚(AB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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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走廊另一侧,李林森正在偷偷地观望对面的情况。

  他那惊天地泣鬼神的借机告白把教室里炸开了锅,还余韵不断,小组展示一度无法继续进行。

  混乱之间,他一直注视着易涯的行踪,发现他出了门,也毫不犹豫跟了出来。

  其实,和易涯表白并不在他的计划之内,当着同学和老师的面干这种事也确实欠妥。

  但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人,理智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。

  李林森喜欢易涯不是两三天,是两三年。

  没有人不喜欢易涯。他的外表就足够吸引人,让人忍不住一见钟情许多次。可李林森毕竟是个高冷的学霸,光是好看并不足以吸引他。按常理,像他那样外表过于出挑的人大多都比较愚蠢,要么就是自视甚高性格糟糕。总之,既然外表都好看到那种程度了,再有其他的优点未免有点过分。

  不过,经过长期的观察,他发现,易涯属于那种很少见的,造物主偏心到极致的产物。

  他不仅长得好看,还多才多艺,聪明伶俐,善解人意,听说家里还非常有钱,要不是亲眼见到,他根本不相信这世界上真的存在这么完美的人。

  喜欢他的人很多,争先恐后去和他表白的人也很多,可他们都没有成功。

  李林森是个乐于做计划,爱于给自己每一个举动估值预测风险的人。

  在今天遇到易涯之前,“和他表白”还是一件风险极高成功率极低不宜立刻执行的危险计划。

  可碰巧遇上了他,不仅遇上,易涯还向他请求帮助,一同乘地铁到学校,对他笑,同意加他微信……

  这不就是对他不抗拒有好感的意思?再粗略地四舍五入一下,不就是以身相许的意思?

  理智对恋爱中的人来说毫无用处。

  什么高风险,可能被拒绝,可能会在同学老师面前丢脸,一些都不算什么。

  因为很喜欢他,想跟他表白,所以就做了,被拒绝也无所谓,至少不会后悔,逻辑就这么简单。

  他保持很安全的跟踪距离,一路跟来了东门。

  易涯一路上走得很急,而且是越来越急,到后面几乎跑了起来,应该是没空回头看他的。

  紧接着就是眼前这位高大的黑衣男子把易涯按在墙上的场景,靠得那么近,脸都粘在一块了,应该是在接吻的。

  也不知道他是算运气太好,还是运气太差,一告白就炸出了易涯藏了很久那位“很喜欢的男朋友”,一跟踪就撞见了他和“很喜欢的男朋友”在校园角落里疯狂接吻,接二连三的打击,把他那点想追求易涯的苗头毫不留情扼杀在了摇篮里。

  他那个男朋友,由于离得太远,在外表上看不出什么花头。只能看出来长得很高,目测超过一米九。

  另外,肺活量应该也挺不错的。都压着亲了快十分钟了,也不见消停。

  这也没什么奇怪的,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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